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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与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这个罪名在 2025 年 8 月 26 日发生了重要变化:新司法解释取消了原来「三千元至一万元」的固定数额门槛,改为综合上游犯罪性质、掩饰隐瞒的情节、后果和妨害司法秩序的程度来认定。

「情节严重」是有数额门槛的,但必须数额和情节同时满足才能升档:上游是一般犯罪的,数额五十万元以上且具备特定情形之一,或者造成损失二十五万元以上。

一、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经《刑法修正案(六)》修改,2006-06-29 施行;第二款为《刑法修正案(七)》增设,2009-02-28 施行)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的是同章的洗钱罪(第一百九十一条),未触及本条。

二、入罪门槛:2025 年起不再有固定数额

这是本罪最需要更新认知的地方。旧解释曾设「三千元至一万元」的固定数额门槛,2021 年改为综合性规定,2025 年新解释吸收保留 —— 现在没有一条「流水达到多少就立案」的硬线。

《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法释〔2025〕13号,2025-08-26 施行)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根据上游犯罪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节、后果和妨害司法秩序的程度等,依法定罪处罚。

两高在答记者问中说得很直白:数额未达到原「三千元至一万元」标准,但上游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所得财物性质特殊、行为危害突出的,仍应定罪。反过来,数额刚过线但情节轻微的,也未必一律入罪。

法释〔2015〕11号、法释〔2021〕8号已自 2025-08-26 起同时废止。旧解释里的「三千元至一万元」入罪标准和「情节严重十万元」标准,都已经不再适用。

三、「情节严重」的数额与情节

升档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采取的是数额+情节双重限定,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上游犯罪类型数额门槛同时须具备或
非法采矿罪等定罪量刑数额标准相对较高的犯罪五百万元以上多次实施 / 特定款物 / 拒不配合追缴 / 其他 之一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
其他犯罪(含盗窃、诈骗、抢夺等普通侵财)五十万元以上多次实施 / 特定款物 / 拒不配合追缴 / 其他 之一造成损失二十五万元以上

这里的「特定款物」指的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社会保险基金等。

「情节严重」的认定还要注意与上游犯罪保持量刑均衡 —— 这也是实务中常见的辩护切入点。

四、几个容易被忽略的规则

上游犯罪没查清,能定本罪吗?
可以。认定本罪以上游犯罪事实存在为前提,但上游犯罪的行为人未到案、死亡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不影响本罪的认定。
事前通谋怎么办?
事前与上游犯罪人通谋的,以上游犯罪的共犯论处,不再定本罪。
把犯罪所得又偷回来、骗回来呢?
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再实施盗窃、抢劫、诈骗等行为的,按相应的罪名定罪处罚。
数额按什么时候算?
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高于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多次实施的,数额累计计算。
「其他方法」包括哪些?
居间介绍买卖、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转账、跨境转移资产等,都属于「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五、当事人与家属现在该做什么

  • 先弄清上游是什么罪。新标准下数额门槛按上游犯罪分两档(五十万元与五百万元),上游定性直接决定量刑档,这是第一个要确认的事。
  • 主动配合追缴。新解释把「认罪认罚+积极配合追缴」明确列为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之一,这是实打实的从宽抓手。
  • 如果是为近亲属掩饰隐瞒、且属初犯偶犯,这一情形也在从宽条款里,要主动向办案机关说明。
  • 注意区分本罪与帮信罪。两个罪名的行为阶段不同,量刑差别很大,定性本身就有辩护空间。

常见问题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几年?

两档:基本档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流水多少会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25 年 8 月 26 日之后,没有固定的入罪数额门槛了。新解释要求综合上游犯罪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掩饰隐瞒的情节、后果和妨害司法秩序的程度来认定。

但「情节严重」这一档有数额要求:上游是一般犯罪的,数额要在五十万元以上并且具备特定情形之一;上游是非法采矿这类犯罪的,数额要五百万元以上。

退赃了还会被判刑吗?

退赃不等于免责,但影响很大。新解释第四条规定,认罪认罚、积极配合追缴,并且具备法定从宽情节、为近亲属掩饰隐瞒且属初犯偶犯、配合追查上游犯罪起较大作用等情形之一的,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帮人取现、转账算不算?

提供资金账户、转账都属于「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是实务中最常见的行为类型之一。

但要注意与帮信罪区分:如果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之前、属于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可能定帮信罪;如果发生在既遂之后、是对已到手的赃款进行转移,则更可能定本罪。

旧解释里的「三千元」标准还用吗?

不再适用。法释〔2015〕11号及其 2021 年修改决定,已自 2025-08-26 起同时废止。现在办案不能再援引「三千元至一万元」这个旧门槛。

上游犯罪的人没抓到,我会被判吗?

可能。认定本罪以上游犯罪事实存在为前提,但上游犯罪的行为人未到案、死亡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不影响本罪的认定。

法律依据与来源

法条与数额标准核对日期:2026-09-29。法律、司法解释可能被修订, 具体适用请以最新有效文本为准。

本页为法律科普,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件结果受事实、证据、 情节与司法裁量影响,个案差异很大,不宜直接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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